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人机对话、纸笔作答两种方式进行。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申请人为在校毕业生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一)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 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 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月1日
现场审核时间:1月13日9:00至2月5日16:00
资格考试时间:纸笔:2016年5月14日 人机:2016年5月28、29日
目前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已开始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北京、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新疆等9各考区进行人机对话考试试点,其他省份依然采用纸笔考试形式。